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68号)的精神,我局制订了《2012年度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2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68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普查中心、局总队参公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以工作实绩(数量和质量)为基本依据,对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德20分、能20分,勤15分、绩35分、廉10分)。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记实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平时记实考核
以公务员平时记实簿为依据,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出勤等情况。主管领导对下属作出评鉴,并做为推荐优秀公务员等次的重要依据。
2.年度定期考核
①对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考核
处室主要负责人应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在网上进行述职。然后,由局领导主持召开全局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大会,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局领导占30%分,其他人员占70%分)。
②对其他公务员的年度定期考核
在处内进行年度总结,每个人都要进行述职、民主测评。然后,各处室负责人与主管局领导按照比例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后交人事处。
四、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
2.称职: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称职:考核总分在60分—69分;
4.不称职:考核总分在59分以下,或有《公务员考核规定》(中组发〔2007〕2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优秀名额的分配与确定
1.优秀等次名额按照规定的比例分配给主管局领导。
2.局党组依据平时和定期考核的结果,确定优秀公务员考核等次,并在局内网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组织领导
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七、要求和时间安排
1.以处室为单位,2013年1月10日前将公务员记实簿统一交人事处。
2.处室主要负责人网上述职材料应在2013年1月15日前上传网管办。
3.民主测评票(见附件1)在网上下载,总结之后请及时将民主测评票(汇总结果)和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并交人事处。
4.从即日起,请各处室抓紧时间安排总结,做到年度考核与平时工作两不误,确保公务员考核工作于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
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依照本方案进行考核,不再另行制订考核方案。
附件1:
2012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民主测评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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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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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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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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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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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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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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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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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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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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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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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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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
黑龙江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2年度)
呈报单位:(章) 2013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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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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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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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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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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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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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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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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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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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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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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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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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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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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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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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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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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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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